我跟你分享我們遇到的一次車禍經驗
有一年2/28我們跟婆家的人一起去三峽玩
開車進入三峽老街時,路很小條,老公時速很慢
突然從馬路上衝出一個小朋友
就被我們撞到了,幸好車速不快,小朋友頭有撞到
撞到時,還找不到父母耶
因為父母都出去打牌了,緊急通知才出現
送去恩主公醫院,照了X光,看起來沒事
我們就去警察局備案,請保險公司出面處理
經過一段時間,保險公司一直要找對方看要理賠多少
對方說,一定要我老公出面才要解決
就這樣警察局一直都沒有銷案
案子送到民間調節委員會中
我們接到通知,老公去協調
最後協調的結果,老公賠六千
因為協調委員說,小孩子受傷,理當賠償的
只是很生氣,是小朋友的錯,父母的錯
小朋友也沒傷的很嚴重,
這樣的協調讓人有點奇怪,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janema8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